【日本在留資格101/簽證關鍵字整理】2024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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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適合對象
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的簡稱,內容包含管理進入及離開日本、在留資格、非法滯留以及難民認定程序等。適用於所有人。不僅外國人,還包括日本人。
ビザ直譯為「簽證」或者「Visa」。是指一個國家給予外國人進入其領土的許可。根據國際法,沒有國家有義務准許外國人進入其境內。大多數國家都會對入境的外國人進行審核,確保他們是善意訪問者,而且擁有合法有效的文件,不會給當地社會帶來負擔。因此,為了實現這些目的,各國實行了簽證制度。沒有免簽優惠的國家都需要取得。
令和5年(2023年)9月30日為止,日本對70個國家和地區實行免簽政策。請參考外務省公告。
在留資格在入管法中,外國人在日本停留所需的資格。根據不同的目的,如留學、就業、結婚、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永久居留等,設有不同的在留資格。分為「就労資格」「非就労資格」「特定活動」「居住資格」幾大類,共29種。任何打算在日本停留的外國人。
特別高度人材制度
(J-Skip)
全名是Japan System for Special Highly-Skilled Professionals,是2023年4月開始的新制度。符合條件的人可以取得5年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居住1年後就可申請永住權,還享有配偶在日工作、家屬赴日依親等好處。從事高級學術研究活動,高度專門技術活動, 高度經營・管理活動的人。有工作經歷或學歷及年收(門檻為2,000萬日幣以上)的限制。
未来創造人材制度
(J-Find)
全名是Japan System for future Creation Individual,2023年4月開始的新制度。符合一定條件的海外優秀大學畢業生,可以申請為期2年的「特定活動」在留資格在日本求職。畢業的大學在3個世界大學排行榜(THE、QS、ARWU)中,至少名列2個世界大學排行榜的前100名內且畢業5年以內。
赴日初期需準備20萬日元的生活費。
ワーキング・ホリデー制度直譯為「打工度假制度」或「工作假期制度」。這是根據雙方國家或地區間的協定而設立的制度,允許每個國家或地區的青少年在休假目的的入境和逗留期間從事附帶的工作以補充旅行和逗留費用。各國或地區旨在為對方國家或地區的青少年提供了解其文化和一般生活方式的機會,以促進雙方國家或地區之間的相互理解。
截至令和(2023年)5年8月1日為止,已和29個國家或地區實施此制度。
申請簽證時年齡需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與澳大利亞、加拿大、韓國和愛爾蘭之間的年齡限制為18歲以上25歲以下,但在各自政府機構批准的情況下,可延長至30歲以下申請。與冰島之間的年齡限制為18歲以上26歲以下可申請)
日台打工度假制度打工度假制度是為了提供台灣的青少年,深入理解在日本及其地域文化或一般生活方式的機會,認可在一定期間的休假活動及其停留期間中從事打工填補所需費用的制度。基於互惠的原則,台灣當局也實施相同措施。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申請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30歲以下。
日港工作假期計劃工作假期計劃是為了對符合第2項條件之在香港居住的青少年,提供認識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的機會,在最長1年的期間內,在日本進行度假活動與及為補旅費不足而認可從事工作活動的計劃。申請工作假期簽證時,居住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常住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申請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30歲以下。
就労ビザ外國人在日本從事獲得報酬的活動時,必須持有可以工作的居留資格。在這種情況下,持有的工作居留資格俗稱為「就労ビザ」。目前有第一類6種「外交、公用、教授、芸術、宗教、報道」及第二類13種「高度専門職、経営・管理、法律・会計業務、医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企業内転勤、介護、興行、技能、特定技能、技能実習」類別。想要在日本工作的人。
資格外活動許可是指當需要從事與現有在留資格範圍之外的涉及收入的業務活動或接受報酬的活動時所需的許可。有在留資格種類及工作時數(例如每週28小時)等限制。適用對象包括持有「留学」「家族滞在」,「特定活動」等在劉資格的人。
技人国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的簡稱。截至令和5年(2023年)6月底的統計,日本有346,116人持有此資格。
特定活動法務大臣特別指定的個別外國人活動。包括協助外交官處理家務的人,打工度假者。種類繁多,請上網搜尋「在留資格 特定活動 告示」以取得最新資訊。
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從2012年5月7日開始,為了促進高度外國人才的引進,日本引入了利用積分制度的出入境居留管理上的優惠措施。高度外國人才的活動分為「高度學術研究活動」、「高度專業技術活動」和「高度經營管理活動」三類,根據每個類別的特點,對「學歷」、「工作經歷」、「年收入」等項目分別設置積分,當積分總數達到一定分數(70分)時,將給予出入境居留管理上的優惠措施,旨在促進高度外國人才來我國工作。請參考計算表
高度専門職1号(イ)在日本從事學術研究活動或教育工作,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積分總數達到一定分數(70分)的人。請參考計算表
高度専門職1号(ロ)在日本從事自然科學或人文領域,需要專業知識及技術工作,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積分總數達到一定分數(70分)的人。請參考計算表
高度専門職1号(ハ)從事企業經營或管理相關工作的活動,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積分總數達到一定分數(70分)的人。請參考計算表
永住直譯為「永久居留許可」。是指持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希望將其在留資格變更為永久居民時可由法務大臣授予的許可。獲得者將可以在日本永久居留,居留活動及期限都沒有限制。原則上要在日本居留超過十年,且這段期間必須持續擁有就業資格的人。部分資格能縮短年限,最快1年就能取得。
帰化外國人放棄本國籍,取得日本國籍。想取得日本國籍的人
希望在日本當公務員的人
在日本開業,希望獲得更多融資優惠的人
老親扶養ビザ目前並不存在針對邀請海外居住的父母來日本與子女一同居住的簽證類型,但在一定條件下能為年邁的父母申請「特定活動」的在留資格。申請條件包括
1. 父母年齡需在70歲以上
2. 沒有在本國能夠照顧父母的親屬
3. 在日本有足夠經濟能力扶養父母
4. 父母在本國獨居
5. 邀請父母來日本是為了扶養
6. 扶養者(即日本一方)必須在日本居住
7. 父母身患疾病
特定技能制度於2019年4月設立,分為2種在留資格包含12大領域。 「特定技能1號」適用於特定產業領域擁有相當知識或經驗者;「特定技能2號」則適用於熟練技能者。其中1號可以工作最長5年,而2號需要熟練技能,可以帶家屬,事實上也可以永久居留。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國家以外,擁有特定技能者只要通過考試都能取得。目前尚未與日本簽署雙邊協議的中國,也有約2,450名(截至2022年6月底)的特定技能外國人在日本工作。來自台灣或韓國的人可以以短期停留簽證前來日本旅行,同時參加特定技能考試並通過後,也有資格作為特定技能外國人在日本工作。
技能実習制度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後半,當時海外的地方法人等開始實施員工培訓計劃。這些計劃後來被評價為技能實習制度的雛形,並於1993年正式制度化。該制度旨在促進國際合作,將日本的技能轉移至開發中地區,促進經濟發展和人才培養。2024年2月9日,政府決定廢除技能實習制度,並新設「育成就勞制度」。對象國家包括印度、印尼、烏茲別克、柬埔寨、斯里蘭卡、泰國、中國、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菲律賓、越南、秘魯、緬甸、蒙古和寮國。
育成就労制度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用新制度,擬提出入境管理和難民法等修正案,以「育成就勞制度」取代外國人勞工在留資格「技能實習制度」。技能實習中一般不允許的個人意向的職場變更(轉職)將在就業1~2年後成為可能。若該法案在本屆國會獲得通過並正式生效,將在公布之日起3年內實施。新制度預計和技能實習制度實施的對象國家和工作領域相同,詳細仍需要等到法案頒布後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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